7月25日—27日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。会议对《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进行了审议,并批准了该条例。《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出台,将为倡导文明行为、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提供综合法律依据,为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监督不文明行为提供法治支持,为新形势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,有利于促进淮安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。该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